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6:32 浏览数:次 来源: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我院积极组织开展了2016年“惠恒”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考察推荐、学院研究,决定推荐2014级英语四班刘艳洋同学申报。现将学院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力大楼409室)。
公示时间:2016年6月20日-22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3603948
外国语学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