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3:49 浏览数:次 来源:
研究生各班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为扎实做好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6〕131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16年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程序
学院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符合申报国家奖学金或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向学院申请。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工作由学院独立组织申报,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申请。
2、评审程序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指标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并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研楼309)。所有公示文档需在学院网页及学院办公楼醒目位置处张贴(要保留痕迹,如照片留存,以备国家、自治区抽查),并公布申诉电话:6576219。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国家教育部进行终审。
3、报送材料要求
请班级负责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院负责学生马一榕处15949476781。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1。请大家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期间学院会尽早制定实施细则,出台后会及时给大家公布。
报送材料有:(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汇总表》(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类汇总,此表由负责学生干部负责填写提交);(5)《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汇总表》(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类汇总,此表由负责学生干部负责填写提交);(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汇总表》(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类汇总,此表由负责学生干部负责填写提交);(7)申报者相关附件材料(不要电子版,单独装订,不要和申请审批表装订在一起)。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