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10月27日 15:1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班级:
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水平,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风标兵班”“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内工大校发〔2016〕24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修订)》(内工大党政办发〔2010〕48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内工大校发〔2008〕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申报及初审
班级宣传相关文件政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班级初审后,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应材料交至学习部部长刘畅处。联系电话18204883119。参评集体荣誉的有关材料可推迟至11月2日。
三、评审及表彰
学院对学生或教师本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校学生工作处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复审后,报经校长办公会最终审核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其他说明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审批表或登记表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申报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需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
2.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评优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