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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报名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12:34   浏览数:次   来源:  

“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初赛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和目的

本竞赛是全国性大学英语学科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推动我区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区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A类适用于研究生,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学生,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D类适用于体育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参加。学生报名时不能跨类报考。竞赛要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避免仅仅允许少数“尖子”学生参赛而将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三、竞赛时间

1.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定于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举行,考场安排将于4月10日在本网页公布;

决赛定于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呼市、包头和集宁学校的决赛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举行;东部区高校决赛各校自行组织,决赛完后试卷寄回到自治区组委会评阅。

2. 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我区只参加第一种比赛形式,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试卷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寄到各学校,各校务必认真填写负责人的相关通讯信息,决赛试卷将寄到指定院校。

3. 初赛评卷工作由学校自己组织,需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集中评卷,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报内蒙组委会,并务必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参赛学生公布。

4.参加决赛的学生须从初赛学生中按初赛成绩择优选拔,按初赛人数6‰的比例录取决赛名额,参加决赛。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成绩和比率确定获奖人数。若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按实际并列人数计算,但总获奖人数保持不变,仍为51‰。

四、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竞赛设全国奖四项奖励等级,特等奖(1‰)、一等奖(5‰)、二等奖(15‰)和三等奖(30‰)。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总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51‰。同时内蒙组委会设立优秀奖,按照参赛人数的5%获优秀奖。

2. 获奖证书:获奖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 系列活动:2016年暑假期间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夏令营期间,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

4. 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决赛成绩在自治区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上公布荣获全国特等奖学生的名单。

五、报名办法

初赛报名从即日开始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四点截止。我校组织B、C类考试,英语专业限报B类,非英语专业限报C类。以班级为单位,填好《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报名表》(详见附件),交外国语学院教务中心。

报名地点:金川校区电西0411室

报名电话:3602908

新城校区考生报名,请联系考试中心褚老师(周四下午不报名),主楼405,电话6575727,13847143651。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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