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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公告

外国语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时间:2018年03月22日 14:17   浏览数:次   来源:  

外国语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2018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第三条   我院调剂比例为1:1.5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实施细则,指导学院进行调剂工作,审批上报的推荐调剂名单。学院成立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调剂具体工作。

调剂政策规定

第五条   调剂范围是我院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名额已满的专业不接收调剂。

第六条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七条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18年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各专业调入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第八条   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不同专业之间互调、不同学习方式之间互调,照顾专业调出调入,执行国家当年的有关政策。

调剂基本要求

第九条   调剂开始时间执行教育部或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调剂结束时间以及是否分多批进行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第十条   第一批调剂时间为32300:00-32317:00,32317:00-32415:00,根据调剂生源情况按照第一日调剂总名额60%、第二日调剂总名额40%的比例进行调剂,于每日统一确定调剂考生人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调剂工作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具体如下:

考生的专业背景要求:

学术学位:考生的本科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专业学位:仅接受笔译方向调剂;本科为英语专业背景的考生占调剂名额的70%左右,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背景的考生占调剂名额的30%左右;

满足专业背景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二条    调剂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   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其他

第十四条    学院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小组对学院的调剂工作负直接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调剂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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